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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——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实操指引

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——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实操指引
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,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统一部署,全面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。这项工作以《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》为基础,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现标准统一、流程规范、信息共享,同时为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明确了操作规范与执业要求。

一、工作目标与总体要求

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,核心是解决长期以来经营范围表述不统一、随意填报、部门间信息识别困难等问题。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要求:各类市场主体(含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在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,原则上应当从规范目录中选择经营范围条目,使用统一规范表述,不得自行编写经营范围语句。登记代理机构在受托办理登记业务时,须严格按照规范目录填报,不得代客户编造或变通表述。

二、经营范围规范化填报要点

(一)选择方式。申请人及其代理机构应通过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,按关键词检索、行业分类检索等方式选择条目,系统自动生成规范表述并关联对应的许可事项。

(二)主营与许可区分。规范目录将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。涉及前置审批的事项,应在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登记;涉及后置审批的,登记机关通过“双告知”将信息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,代理机构应提示委托人在取得许可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。

(三)条目组合与规范。经营范围条目应与市场主体名称、行业特征相匹配,主营业务条目一般置于首项。不同条目之间不得存在逻辑冲突,不得超出规范目录范围。

(四)与章程、合伙协议的衔接。代理机构应确保登记申请材料中经营范围与公司章程、合伙协议等文件表述一致,避免出现材料不一致导致的补正或退件。

三、登记注册代理机构执业规范

(一)依法依规执业。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熟悉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及登记材料规范,如实、准确代为填报,不得虚假登记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,不得为无真实经营意愿的主体办理登记。

(二)明示代理身份。代理机构办理业务时,应按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,载明代理人姓名、代理事项、权限和期限,并对委托人身份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尽到合理审查义务。

(三)履行告知义务。代理机构应就经营范围规范表述、许可事项办理要求、后续监管要求等向委托人作出清晰告知,留存告知记录,防范执业风险。

(四)配合“双告知”与信息共享。代理机构应理解并配合登记机关的信息推送机制,提醒委托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前不得开展许可经营项目,并将审批部门反馈信息及时转达委托人。

四、常见问题与操作提示

  1. 委托人提出目录外经营需求:应告知其规范目录的约束性,确属新业态、新模式的,可向登记机关反映,由相关部门按程序研究处理,不得擅自变通表述。
  1. 许可证件与经营范围对应问题:代理机构应核对许可证载明事项与规范条目是否一致,避免填报超范围项目。
  1. 存量市场主体规范转换:对经营范围表述不规范的存量主体,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同步规范,代理机构应提前梳理,避免反复补正。
  1. 电子化登记要求: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申报时,应使用系统提供的规范条目选择功能,如实完成实名认证与电子签名。

五、

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是提升登记质量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衔接的重要基础。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业务培训、政策解读和登记质量监测,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应主动适应规范化要求,提升专业能力,依法诚信执业,共同营造便捷、规范、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。如需了解规范目录具体条目和最新政策,可关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发布渠道或咨询登记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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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2 20:05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