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覆盖工作方案——规范登记注册代理服务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确保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覆盖、无盲区,同时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行为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(一)实现登记注册全覆盖
以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为单元,全面摸排未登记的市场主体,建立台账,分类引导办理登记,确保辖区内市场主体“应登尽登”。重点覆盖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群体,特别是偏远地区、新兴业态及网络经营主体。
(二)规范登记注册代理服务
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,打击虚假登记、冒名登记等违法行为,提升代理服务质量,形成健康有序的代理服务市场环境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全面摸排,建立动态台账
- 网格化排查: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、社区网格员,对辖区内经营场所、电商平台商户、流动摊贩等进行地毯式摸排,记录未登记主体的名称、地址、经营者、经营范围等信息。
- 数据比对:将摸排数据与市场监管登记系统、税务登记系统、社保缴纳数据进行比对,筛选出疑似未登记主体。
- 动态更新:每季度更新台账,标注新设、注销、变更状态,确保数据时效性。
(二)分类施策,引导登记注册
- 集中办理:在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登记注册专窗,为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提供“一站式”帮办服务。
- 上门服务:对行动不便或集中经营的市场(如农贸市场、电商园区),组织登记注册代理人员或窗口工作人员上门批量办理。
- 豁免登记:对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、日常生活用品,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,依法豁免登记,做好宣传解释。
(三)规范代理服务,强化行业自律
- 备案管理:对从事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业务的机构(含会计师事务所、税务师事务所、商务秘书公司等)实行备案管理,要求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代理人员信息、代理业务范围。
- 培训考核:定期组织代理人员培训,内容涵盖登记法律法规、材料规范、实名认证操作、反诈防冒名知识等,考核合格后发放代理人员培训证书。
- 代理行为负面清单:明确禁止代理机构伪造地址证明、虚构经营范围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、提交虚假材料等行为。对违规代理机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。
- 推行代理信用评价:建立代理机构信用档案,结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、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进行信用评级,对信用等级低的机构提高检查频次。
(四)优化服务,提升登记便利度
- 全程电子化:推广企业开办“一网通办”平台,实现名称自主申报、设立登记、印章刻制、发票申领、社保登记等事项全程网办,代理机构可在线提交申请。
- 智能审批:对标准化的个体工商户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实行“智能审批”,系统自动比对信息,秒批秒办。
- 帮办导办:在政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,配备导办人员,对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经营者提供现场指导,同时对代理机构提交的疑难问题提供预约服务。
三、实施步骤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第1个月)
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召开动员会议,明确职责分工,开展业务培训。
(二)全面摸排阶段(第2-3个月)
完成辖区内市场主体拉网式排查,建立未登记主体台账和代理机构备案台账。
(三)集中登记阶段(第4-8个月)
对排查出的未登记主体分类引导办理登记,同步开展代理机构规范整治行动。
(四)巩固提升阶段(第9-12个月)
开展“回头看”,查漏补缺,工作经验,建立长效工作机制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成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,税务、人社、乡镇(街道)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,定期调度进展,协调解决难点问题。
(二)强化部门协同
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、公安、银行等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实现登记、纳税、开户信息联动核验,防范虚假登记。
(三)严格督查考核
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覆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,对工作不力、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。对代理机构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,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。
(四)注重宣传引导
通过媒体、微信公众号、社区公告栏等渠道,宣传登记注册政策、代理服务规范及典型案例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,鼓励公众监督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。
(五)经费保障
将登记注册帮办服务、代理人员培训、系统运维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保障工作顺利开展。
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措施,确保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覆盖工作取得实效,推动代理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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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2 23:47:54